来自铁路系统的全国人大代表杨伟军已经连续三年提出了关于修改《铁路法》的议案,而今年,他再次提出要加快《铁路法》修订完善进程的建议,其中,运用法律手段护航高铁安全的想法更是得到路外代表们的积极响应。可以看出,随着中国铁路高质量发展进程的不断推进,《铁路法》的修订已经到了十分迫切的关键节点。 高铁安全与否一直是备受社会广泛关注的话题,事关人民福祉,事关发展大局,然而近年来在一些高铁沿线地带屡有出现私搭乱建、违法施工等问题,给旅客人身安全和高铁运行管理带来了不容小觑的安全隐患,还可能对周边道路养护、设备维护、农田灌溉等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高铁和普铁沿线安全环境整治工作作出重要批示,贯彻上级指示精神,2019年国铁集团先后开展全国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和高铁沿线外部环境隐患集中整治大会战,切实保障铁路安全运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 然而,就像对屡禁不止的高铁霸座问题需要法律“重拳出击”一样,高铁安全除了铁路部门的整治行动之外,亟待法律护航,方能行稳致远。制定《铁路法》正是“制治于未乱,保邦于未危”,而修订《铁路法》则是“常制不可以待变化,一途不可以应无方”的客观需求,法律需要与时俱进。 紧扣我国高铁技术与管理水平突飞猛进的发展脉动,目前现行的《铁路法》中一些条款已经明显不能适应新的高铁技术、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的需要,无法满足我国高铁进一步高质量发展的客观需求。全国人大代表杨伟军建议在《铁路法》中增设高速铁路专章,正是切实从立法的角度建立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和安全环境管控协调机制,进一步明确高铁安全的相关法律责任,推动高铁线路周边环境治理与保护,未雨绸缪、防患未然,消除妨害高铁安全的每一处隐患,堵塞安全管理的每一个漏洞,凝聚起全社会共保高铁安全的强大合力。 以“法”护航,方能行稳致远。高铁安全是民生大事,一丝一毫不能放松,也要以“对人民极端负责的精神”抓好《铁路法》相关修订完善工作,让高铁运行安全更有保障、旅客出行更加安心。(李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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