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铁路安全管理办法》于11月16日公布,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明确,铁路线路的路堤坡脚、路堑坡顶、铁路桥梁外侧起向外一百米范围内,不得露天堆放彩钢瓦、夹芯板等轻型材料;五百米范围内,不得擅自升放无人驾驶航空器、风筝、孔明灯等低空飞行物。(来源:11月17日 山西晚报)
众所周知,铁路是国民经济的大动脉,在我国经济建设中起着重要作用。爱护铁路设施,掌握铁路知识、遵守铁路规章,是我们每一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随着铁路的飞速发展,火车凭借安全、高效等优势成为人们出行的首选,尤其是高铁的开通,极大便利了人们的生活。然而与之相应的是人们对铁路安全知识的了解相对匮乏,不清楚在铁路沿线的日常行为和休闲活动可能会给铁路运输带来一定的安全隐患。
然而,为加强铁路安全管理,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和畅通,保护群众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铁路部门制定“安全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在划定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不得采用彩钢瓦、铁皮、塑料薄膜等轻质材料搭建板房、彩钢棚、围挡、塑料大棚,以及悬挂广告牌匾、灯箱等。对于违反规定,在铁路周边500米范围内擅自升放无人驾驶航空器、风筝、孔明灯等低空飞行物等行为,将责令改正,并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两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笔者认为,社会的发展离不开安全,铁路的运输离不开安全,保证运输安全是重中之重的事情,铁路部门的安全不单单是运输方面的管理,列车运行期间的外部环境安全也同样重要。自觉爱路护路。生命只有一次,请不要因为自己的自私、猎奇和粗心大意给自己和他人带来危险。
(文/邹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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